第(2/3)页 “你说此案有疑点,”吴关道:“我还未细想,不如你先说说看。” “好,我发现的疑点有三处,其一,仵作认为杜掌柜死在后半夜,因为他所吃的夕食已消化得干干净净。 可是,死在后半夜的杜掌柜身上却整整齐齐地穿着鞋袜外衫,那身行头看起来就像……像是要出门或刚回来的样子。” “确很奇怪。”吴关道。 “再者就是屋门,我从前查过的案子,但凡入室杀人,凶手有意无意总会将屋门上锁。这是因为凶手不希望尸体那么快被人发现,尸体发现得越晚,官府寻找线索的难度就越大。 本案中,杂货铺的门锁就挂在门上,凶手却并未将门锁起来,甚至连关都不曾关上。” “诶?”吴关突然插话道:“凶手是怎么进杂货铺的?若半夜行凶,杂货铺应该已关了门吧?” “翻窗,你来看,”闫寸招呼吴关到了窗沿边,道:“又盖了一层灰,不太明显了,我来时这里的攀爬痕迹还算新鲜。” “哦哦,看出来了,”吴关道:“所以,凶手翻窗进了杜掌柜的住处,将他杀死,而后从里面拉开了杂货铺的门栓,大摇大摆从正门逃离,且并未将门从外头上锁。” “确是如此。” “心也忒大了,这确是个疑点。”吴关低头思索片刻,道:“还有吗?” “还有一点。”闫寸道:“我想弄清死者为何要替芦苇荡里的疯女人抱不平,她是否跟杜掌柜有某种关系,于是我前后三次前往芦苇荡,可那个女人却不见了。” “那个女人……”吴关重复了一遍闫寸的用词,道:“看来你已确定了那个女人的身份。” “若能确认就好了,”闫寸苦笑一下,道:“好像没人知道她的身份……她叫什么,从哪儿来的,谁也不知道。大家只是知道芦苇荡里只住着一个疯女人。” “疯子最难查了。”吴关道。 “是啊。”闫寸道:“我只能向知道她的人打听,我打听到:那女人二十出头的样子,并不是全疯,只是喜欢傻笑而已,有时她还能跟你说几句话,你若不去招惹她,她也不会来招惹你的。 她住在芦苇荡的一间高脚竹楼,养了七八只鸭子,每隔几天,就去渡口,向那里的人售卖鸭蛋。” 吴关挑挑眉,“你这么说,我倒觉得她的生活很不错,简直田园牧歌。” “你若去了那地方,就不会这么说了。”闫寸道。 “我自是要去瞧瞧。”吴关道:“对了,你刚说她不见了?” “不仅她,她养的鸭子也不见了。” “嗯?” 吴关少有地流露出困惑之色,大概他对于养殖家禽实在没什么经验,一时不知该不该将此列为疑点。 “那……你没放巴图去追踪吗?” “追到河边,线就断了,他们若过了河,顺便洗掉了身上的味道,犬就无法追踪了。” “有点意思,”吴关下了楼,走出杂货铺,“既然已说到她,不如现在就去芦苇荡瞧瞧。” “这……倒是可以,反正今日天色尚早……” 吴关打断他道:“你迟疑什么?你是想问我为何对石不悔闭口不谈?” “我想不透,”闫寸道:“睡了一夜,你好似已将他忘了。” “我不去对他行凶,你的防范就成了摆设,心里不好受吧?”吴关的语气不无挖苦。 “随便防防而已,你又打不过他,”闫寸实话实说道:“你若看到他那身腱子肉,就知道了。” 他发誓这只是陈述事实,绝不是故意气吴关的。 吴关不理他,催马就走。 “喂,你慢点,再摔着。”闫寸慌忙跟上。 芦苇荡。 极远处是汉水反射出的波光,波光点缀在视线边缘,更显得眼前的一大片芦苇清清爽爽。 已到了秋季,芦苇穗子跟人的脑袋一般大,毛茸茸的,看着一大片芦苇穗,人心就会不由地柔软起来。 马儿被芦苇穗子蹭得痒,不时打个鼻响。 景色虽清爽,味道却不太好闻。 上津城的住户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芦苇荡边缘,使得这里终年弥漫着不浓不淡的酸臭味。 两条犬很兴奋,在前头开路,这里嗅嗅那里刨刨。 好在竹楼挺高,远远就能看到尖顶,两人驱马向着尖顶走去。 许是养鸭子的缘故,越靠近竹楼臭味越浓。 第(2/3)页